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2月22日,安徽省铜陵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10号)。涉及铜陵市普济圩金迈米业有限责任公司计量器具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铜市监处罚〔2022〕10号 |
处罚名称 | 铜陵市普济圩金迈米业有限责任公司计量器具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案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
处罚事由 | 在2021年“开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中,2021年11月3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使用的2台电子汽车衡(1台型号规格:SCS-60,出厂编号:YX10067,1台型号规格:SCS-100,出厂编号:O096372D),2台电脑谷物水分计(型号规格:TD-6,出厂编号:130365和148565),2台谷物水份测定仪(型号规格:LDS-1G,出厂编号:GP240112和GL2511439)未进行强制检定。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铜陵市普济圩金迈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700738915856U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 |
经营者 | 刘同结 |
处罚结果 | 罚款4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年1月24日 |
处罚机关 | 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当前状态 | 已结案 |
地方编码 | 340700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