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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未成年人消费起纠纷 市场监管调解获退款

2022-02-21 14:21:5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你买我卖、钱货两清的消费关系似乎顺理成章,但是如果消费者是未成年人的时候,就可能引起纠纷了。

近日,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市场监管局陆续接到几起关于“熊孩子”在春节期间用压岁钱购买手机、儿童娱乐卡片等引发的消费纠纷。投诉人均为9~12岁未成年人的家长,购买标的物为价值几百元到一千多元不等的手机、儿童娱乐卡片等,要求商家退货退款。而商家认为没有质量问题,未成年人也是消费者,自愿购买不予退款。纳溪区市场监管局消保股的同志了解情况后,告知商家和家长:根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但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才有效。

在这几起消费纠纷中,几个“熊孩子”均是未经监护人的同意独自购买,监护人发现后明确表示反对孩子的购买行为,交易应属无效。最终,经过调解,商家退货退款。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春节期间孩子们收到的压岁钱也越来越多,家长要加强对未成年人“钱包”的日常管理,指导孩子学会合理支配和管理压岁钱。作为商家,在遇到可能是未成年人的消费者时,要审视购买人的消费行为是否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切莫片面追求利润,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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