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近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草桥东路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丰市监处罚〔2022〕6621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草桥东路分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6MA0206R237 |
工商注册号 | 110000450448142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 | |
法定代表人 | 周扬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 |
违法事实 | 经查:2021年6月5日,当事人从上海钦舟贸易有限公司采购了意利illy拿铁风味咖啡饮料,净含量:250ml×8罐,生产日期:2020年11月03日,保质期:15个月,数量总共是100箱,进货金额共计9594.04元,其中部分商品存在双日期,分别为2021.11.03L 2020.11.03.10:201 Prod:date 2020.11.03。2021年6月27日,当事人开始在其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草桥东路1号的经营场所内开始销售,截至2021年11月18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商品售出了46箱,销售单价是99元/箱,销售金额共计3856.22元,库存剩余50箱在货架上待销售,其余4箱已于2021年6月27日商品上架销售前用于员工试饮。当事人的违法货值金额共计9900元,当事人获得违法所得3856.22元,无专用于违法经营食品的工具、设备。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
处罚内容 |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8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856.22元;没收非法财物; | |
罚款金额(万元) | 8.5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880622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1-28 |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2-04-28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