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近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零号健康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双井壹号店作出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朝市监处罚〔2022〕89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零号健康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双井壹号店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5MA01R23K3F |
工商注册号 | 110105028697016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 | |
法定代表人 | 俞睿璇 | |
违法行为类型 |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七十一条 | |
违法事实 | 经调查,当事人经营场所招牌名为“同 仁 堂知嘛健康.朋克养生咖啡”,美团外卖网络销售平台上的“同 仁 堂知嘛健康.咖啡(双井店)”店铺是当事人经营,当事人2020年8月24日与美团外卖平台签订合同在平台上销售产品,于2021年4月1日开始制售“嘿 知嘛丸”并同时在实体店及美团外卖平台上销售,至2021年9月5日下架停止销售,经营期间实体店共销售49盒,单价68元/盒,优惠后销售金额2898元;美团外卖平台销售92盒,单价68元/盒,优惠后销售金额4254.08元,共计销售141盒,销售金额7152.08元。未发现当事人在其他网络平台有经营行为,根据当事人制作“嘿 知嘛丸”的加工方式认定该商品属于热食类食品,当事人《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不含热食类食品制售,涉嫌入网食品经营者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综上,认定当事人入网食品经营者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的违法所得共计7152.08元,货值金额共计9588元。 当事人经营的“嘿 知嘛丸”无商品检测报告,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证明其经营的“嘿 知嘛丸”未添加西洋参、何首乌这两种材料,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被举报商品中含有西洋参和何首乌材料;根据举报人提供的证据证明当事人销售的“嘿 知嘛丸”商品标签标识与实际商品配料不一致;由于当事人销售的“嘿 知嘛丸”商品标签非统一订制,是由工作人员现制作打印,造成每个商品标识信息不一致;当事人提供生产日期为2021年7月30日的商品标签照片,配料信息为正确,现有证据无法追溯当事人经营标签、说明书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违法行为持续时间;根据举报人提供的证据可以确认当事人销售的生产日期为2021年08月08日的商品标签中含有虚假内容。综上,认定当事人经营标签、说明书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违法所得共计68元,货值金额共计68元。 | |
处罚依据 |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
处罚内容 |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9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7152.08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9.1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715208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1-13 |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2-04-13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