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东莞市锦友食品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东莞市锦友食品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914419003148560477441900002123686 |
法人代表姓名: | 王立锦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东市监罚〔2022〕Z5011700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生产的“金牌老婆饼”(规格型号:168克/袋;生产日期:2021-08-16),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7099-2015要求;当事人生产了142箱(30袋/箱)“金牌老婆饼”(规格型号:168克/袋;生产日期:2021-08-16),已全部销售,销售价格为30元/箱,取得销售收入4260元;当事人于2021年11月17日启动了召回程序,因其经销商已销售完毕,未能召回。 |
处罚依据: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及第一款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处罚内容: | 一、罚款50000元。二、没收违法所得4260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5 |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 0.426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1-17 |
公示截止期: | 2025-01-17 |
处罚机关: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