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生产的“金牌老婆饼”不合格 广东省东莞市锦友食品有限公司被罚款5万元

2022-01-19 18:12:49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东莞市锦友食品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相对人名称:东莞市锦友食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914419003148560477441900002123686
法人代表姓名:王立锦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市监罚〔2022〕Z50117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
违法事实:当事人生产的“金牌老婆饼”(规格型号:168克/袋;生产日期:2021-08-16),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7099-2015要求;当事人生产了142箱(30袋/箱)“金牌老婆饼”(规格型号:168克/袋;生产日期:2021-08-16),已全部销售,销售价格为30元/箱,取得销售收入4260元;当事人于2021年11月17日启动了召回程序,因其经销商已销售完毕,未能召回。
处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及第一款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一、罚款50000元。二、没收违法所得4260元。
罚款金额(万元):5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0.426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2-01-17
公示截止期:2025-01-17
处罚机关: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凌晨行动!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开展春 ...

  • 达古冰川 藏在城市周围的天然冰雪“ ...

  • 宁夏沙湖“冰雪中国趣游沙湖”嘉年华 ...

  • 新春走基层 | 盐池滩羊热销

  • 江苏太仓:集体配送、双凤羊肉面..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