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上海味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款1.2万元

2022-01-18 17:42:4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近日,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海味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2万元。

image.png

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嘉处〔2021〕142021001355号)显示,上海味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开始在自建网站销售“营养能量棒”时,产品介绍宣称“具有预防尿道感染的作用”。经调查,该“营养能量棒”的宣传“具有预防尿道感染的作用”没有依据。当事人所宣传内容与实际不符。至案发时,该产品没有交易量。

上海味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第二十五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从事不正当竞争,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法定情形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事实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的规定,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一路食安!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高速 ...

  • 保障“春节”“两会”食品安全 河北 ...

  • 秀水街中古奢侈品节在北京秀水街大厦 ...

  • 冬游宁夏沙湖 肆意漫步邂逅一场浪漫 ...

  • 河北省邢台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强节日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