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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电动自行车专项执法第二批十大典型案例公布!

2021-12-23 21:54:4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8日,杭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杭州市交警局、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三部门联合举办了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了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十大典型案例。目前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深入推进,现公开第二批十大典型案例。

拱墅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浙江易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2021年11月7日,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管局通过监督抽查,检验发现浙江易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型号为TDT531Z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 尺寸限值和照明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认定为不合格产品。截至案发,当事人涉案货值金额4000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属于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12月14日,拱墅区市场监管局对浙江易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型号为TDT531Z的“小鸟”牌电动车两辆,处罚款11800元的行政处罚。

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杭州市江干区乐雨车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2021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杭州市江干区乐雨车行销售的规格型号为TDT013Z的路豹牌电动自行车的车速提示音,电气装置(短路保护),充电器与蓄电池(充电器),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反射器、照明)等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认定为不合格产品。截至案发,当事人从无锡吉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购进规格型号为TDT013Z的路豹牌电动自行车4辆,在自行装配48v12a超威牌蓄电池后用于销售,货值金额4800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属于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12月1日上城区市场监管局对杭州市江干区乐雨车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095元;罚款11000元;罚没款合计人民币12095元。

临平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运河街道小姜电动车商行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2021年12月1日,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临平区分局通过监督抽查,检验发现杭州临平区运河街道小姜电动车商行的4个型号11辆电动自行车的尺寸限值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认定为不合格产品。截至案发,当事人经营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共涉及5个型号49辆,已销售38辆,销售额81670元,待销售11辆,货值18350元,涉案总货值100020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属于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因涉案金额较大,已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余杭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能源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电池产品案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监督抽查,检验发现某能源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生产的整车原装电池(规格:4-LYLD-32A电池容量48V32Ah)的I₂放电、过充电、放电过流保护项目不符合GB/T36972-2018《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的要求,认定为不合格产品。截至案发,当事人涉案产品的货值金额合20000元。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属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产品的行为。2021年11月4日,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某能源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电池产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依法扣押的整车原装电池产品1组;没收违法所得258元,处罚款人民币45600元,两项合计人民币45858元的行政处罚。

临平交警大队查处东湖南路谭某某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店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行为

2021年11月16日,临平交警大队执法人员对临平区东湖南路谭某某所经营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店内有非法改装的迹象。经查实,谭某某实施了非法改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2021年11月23日,临平交警大队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对谭某某改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富阳交警大队查处杭州富阳永远电动车商行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行为

2021年11月29日,富阳交警大队执法人员对杭州富阳永远电动车商行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店内有非法改装的迹象。经查实,杭州富阳永远电动车商行实施非法改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2021年12月3日,富阳交警大队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对杭州富阳永远电动车商行改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富阳交警大队查处富阳民冠摩托车有限公司销售者维修者非法改装、拼装、加装电动自行车行为

2021年10月19日杭州富阳民冠摩托车有限公司因实施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查获,后被富阳交警大队处罚款11000元。

临安交警大队查处李某某非法改装、拼装、加装电动自行车行为

2021年10月19日李某某因实施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查获,后被临安交警大队处罚款5000元。

临平交警大队查处王某某非法改装、拼装、加装电动自行车行为

2021年11月4日王某某因实施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查获,后被临平交警大队处罚款5000元。

拱墅交警大队查处程某某非法改装、拼装、加装电动自行车行为

2021年11月5日程某某因实施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查获,后被拱墅交警大队处罚款5000元。

(来源: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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