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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当智慧药房(广东)有限公司深圳福田田面新村店未按药品分类管理规定陈列、储存药品被罚款1000元

2021-12-23 16:12:45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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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发布关于叮当智慧药房(广东)有限公司深圳福田田面新村店未按药品分类管理规定陈列、储存药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市监福处罚〔2021〕华富89号
处罚名称:叮当智慧药房(广东)有限公司深圳福田田面新村店未按药品分类管理规定陈列、储存药品案
处罚类别1:警告;罚款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药品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深圳市药品零售监督管理办法 / 第五章法律责任 /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未按药品分类管理规定陈列、储存药品的,由药品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一千元罚款。深圳市药品零售监督管理办法 / 第五章法律责任 / 第四十四条 / 第1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由药品监督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罚款。深圳市药品零售监督管理办法 / 第五章法律责任 /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规定,药品零售企业质量负责人和药师未按要求履行职责的,由药品监督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整改;违法情节严重,不符合上岗条件的,注销《上岗证》。
处罚结果:警告;罚款1000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叮当智慧药房(广东)有限公司深圳福田田面新村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居民身份证号码91440300MA5FQKQT99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张丽
处罚决定日期:2021-12-21
处罚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
地方编码:
当前状态:
备注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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