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21>>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6期)

2021-12-13 17:27:45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2月12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6期)。

通告称,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方便食品、罐头、酒类、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食品添加剂14大类食品共278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75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其他污染物超标等。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金属污染问题

海南德祥堂药品经营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海棠区林旺市场分店销售的标称葵花药业集团(襄阳)隆中有限公司生产的钙铁锌咀嚼片(甜橙味)(批号:20210601,规格型号:72g(60x1.2g)/盒),检验项目总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热带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儋州那大冯氏饮食店销售的米粉,检验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儋州分所。

三、其他污染物超标问题

琼海昌隆饭店使用的复用餐具,检验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琼海分所。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标称生产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食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生产日期/批号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检验机构备注
1//儋州那大冯氏饮食店海南米粉散装称样/2021/11/10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0.0226g/kg║不得使用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儋州分所
2//琼海昌隆饭店琼海市加积金海路复用餐具散装/2021/05/24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0.095   mg/100cm²║不得检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琼海分所


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标称产品名称标称批准文号批号规格(包装规格)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标称生产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产品类别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检验机构备注
1钙铁锌咀嚼片(甜橙味)食健备G2018420015252E+0772g(60x1.2g)/盒葵花药业集团(襄阳)隆中有限公司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台子湾路128号海南德祥堂药品经营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海棠区林旺市场分店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林旺社区103号提高免疫力类总砷(As)
    ║5.04mg/kg║
    ≤1.0mg/kg
农业农村部热带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3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4 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5 保健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6 冷冻饮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7 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8 茶叶及相关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9 方便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10 罐头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11 酒类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12 乳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13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14 蔬菜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15 水产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16 速冻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17 食品添加剂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18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