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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市场检查结果的通告(2021年 第19号)

2021-12-09 15:12:5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7日,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药品市场检查结果的通告(2021年 第19号)。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市场检查结果的通告(2021年 第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省药监局10月份组织对25家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开展了GSP符合性检查、重点检查、评估性检查;对7家药品零售企业、使用单位进行了延伸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告如下:

一、药品批发企业

对16家药品批发企业进行检查,均基本符合药品GSP的要求,缺陷项目已交所在地检查分局监督整改。

二、药品零售连锁总部

对9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进行检查,其中8家基本符合药品GSP的要求,缺陷项目已交所在地检查分局监督整改。烟台市牟平区健民大药房有限公司违反GSP要求,已交企业所在地检查分局调查处理。

三、零售药店

对5家零售药店进行延伸检查,其中4家基本符合药品GSP要求,缺陷项目已交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整改。德州向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向阳连锁十七店涉嫌违法,已交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四、药品使用单位

对2家药品使用单位进行延伸检查,基本符合《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等要求,缺陷项目已交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整改。

特此通告。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7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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