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罚款2000元!甘肃省夏河县开出首张违法销售电子烟罚单

2021-12-09 15:42:4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根据学生家长举报,甘肃省夏河县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队执法人员对拉卜楞镇丛拉商场某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当场查获电子烟杆15支、烟油105瓶。经查,涉案当事人向未成年人售烟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23条规定,依法开出夏河县首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罚单,责令该商户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545元,并处以2000元的行政处罚。

该案也是新《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生效后,夏河县首例零售户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处罚罚单。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清理校园周围售烟网点,严厉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等违法行为。同时,也以该案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形成震慑,引导辖区零售户诚信守法经营。

自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夏河县市场监管局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的规定,坚持狠抓源头治理、筑牢市场监管防线,全力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来源:夏河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陆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广东省遂溪县与广西融安县相互协作将 ...

  • 2021第15届中国(太原)国际汽 ...

  • ​全新保时捷TaYcan 4S低能 ...

  • 一座拥有14台充电桩的新能源车充电 ...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