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金秋十月,秋收秋种正当时,然而一些不法分子把黑手伸向农民,制售假化肥,影响农业生产。2021年10月21日,滁州市天长市市场监管局查获万某销售劣质复合肥60余吨,涉案金额达20万元,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办。当事人万某因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已被天长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2021年10月14日,天长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称有外地人员在天长市仁和集镇南尖村附近流动销售“遐尔丰”假化肥。该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由于销售地处皖苏两省交界处,当事人销售后即离开本地,难以查处。经该局执法人员对本地农户手中已购买的“遐尔丰”复合肥料进行检测,该复合肥料为不合格产品。
该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在仁和集镇附近进行排查和蹲点,并请本地农户配合,一经发现有销售“遐尔丰”复合肥料的行为,立即报告天长市市场监管局。10月21日,天长市市场监管局发现当事人万某正在对农户销售“遐尔丰”复合肥料,现场查获“遐尔丰”复合肥料11吨。经检验,涉案的“遐尔丰”复合肥料为不合格产品。另查明,当事人万某为江苏淮安人,因受利益驱使,委托江苏扬州一家肥料生产企业以降低氮磷钾含量的方式生产加工劣质复合肥,然后将劣质肥料运送到天长市仁和集镇销售给农户,谋取不法利益。截至案发,当事人共计运送“遐尔丰”复合肥料73吨,货值金额为197100元。其中62吨已销售到农户手中,销售金额为167400元;另有11吨暂未销售,货值金额为29700元。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复合肥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销售金额已达到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该局依法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