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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家家悦超市食品今年数次被检出问题 此前因销售过期食品被罚5万元

2021-10-27 09:26:1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发布的关于2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显示,对24大类食品1961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有27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的问题主要包括农兽药残留超标等。烟台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再次上了质量“黑榜”。

生猪肝查出农兽药残留超标 长期食用或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

通告显示,烟台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观里店销售的生猪肝,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其中恩诺沙星检验结果为5.32×10³μg/kg,标准值则为≤200μg/kg;磺胺类(总量)检验结果为2.27×10³μg/kg,标准值则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据了解,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猪的肝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200μg/kg,在鱼的皮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在牛的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恩诺沙星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超标。

磺胺类(总量)是人工合成的广谱抑菌药,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和革兰氏阴性细菌有效。对于治疗禽类球虫病和鸡白细胞虫病疗效较好。长期食用磺胺类药物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引起过敏反应和耐药性菌株的产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磺胺类药物在所有食品动物的肌肉和肝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µg/kg。磺胺类(总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养殖户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产品上市销售时药物残留超标。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今年来已经数次抽检不合格 包含鸡蛋、水产品、黄酒等多种食品

中国质量新闻网经过梳理发现,光是今年以来,烟台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就已经数次被通报抽检的食品不合格。本网也做了相关报道。

10月11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关于2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8期(总第320期)中称,烟台市蓬莱区烟台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蓬莱龙华店销售的大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8月发布的不合格食品通告中显示,烟台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富豪银座店销售的爬虾,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镉是一种蓄积性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肾脏和肝脏造成损害,还会影响免疫系统,甚至可能对儿童高级神经活动有损害。同时,这家店销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今年4月,烟台市芝罘区烟台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世茂百货店销售的标称为即墨市龙山黄酒厂生产的老黄酒,经烟台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发现,其中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即墨市龙山黄酒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2月,烟台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九隆店销售的鸡蛋被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曾销售过期食品被罚5万元 疫情防控不力被通报

本网还注意到,2016年9月,烟台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因销售过期食品被原烟台市福山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罚款5万元。决定书文号为烟福市监公处字【2016】026号。

除上述多次抽检不合格以及处罚外,今年10月,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市场监管局、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专班冷链组、非冷链组通报烟台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福山御花园店疫情防控不力。其销售的国产冷链食品北极甜虾(青岛产)未录入“山东冷链”系统入库;消毒记录不全,缺少台面、把手等重点部分。

公开资料显示,烟台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注册资本300万元。法定代表人傅元惠。

对于超市为何短期内多次被抽查出不合格食品,有业内专家表示,对于商家来说,保证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是生产、销售商的法定义务,也是消费者最重要的权利。把好生产和销售的质量关更是不容忽视。对于大型连锁超市等来说,对食品安全制度及流程要进行全方位核查,举一反三,加强上游供应链管理,使其商品质量更有保障,让消费者安心。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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