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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庆市市场监管局公示三起食品安全案件行政处罚信息

2021-10-09 15:11:1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0月8日,安徽省安庆市市场监管局公示三起食品安全案件行政处罚信息。

1

庆市监处罚〔2021〕187号

安庆供水集团公司振风塔宾馆

913408007117966074

汪茂斌

未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0月8日


2

庆市监处罚〔2021〕221号

安庆市宜秀区文城餐饮店

92340811MA2W1R826J

张仕呈

未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0月8日


3

庆市监处罚〔2021〕228号

安庆市迎江区江边小徽娘餐饮店

92340802MA2UXD9782

肖本蓉

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0月8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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