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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3000元 上海普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布虚假互联网广告

2021-08-12 15:02:47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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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8月11日,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关于上海普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布虚假互联网广告案的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信息
详情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市监奉处〔2021〕262021000587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
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上海普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注册号310120005302557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郑凌云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
行政处罚内容罚款0.3000万元,责令停止发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1-07-20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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