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20日,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2021年第20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涉及柳城县玉露纯净水厂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玉露包装饮用水案、广西莱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今洲®伊面案。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柳市监处字〔2021〕30号 | 柳城县玉露纯净水厂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玉露包装饮用水案 | 柳城县玉露纯净水厂 | 91450222677731016B | 乔顺远(执行事务合伙人) | 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玉露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2021-04-16)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当事人停产停业整顿一个月;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 主动履行;履行期限2021年7月26日 |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7月12日 | |
2 | 柳市监处字〔2021〕34号 | 广西莱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今洲®伊面案 | 广西莱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91450205MA5P231200 | 陈金双 | 当事人生产经营的今洲®伊面(规格型号:净含量75g/袋,生产日期:2021年03月13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及《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 主动履行;履行期限2021年7月27日 |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