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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庆市市场监管局关于三起将特殊食品和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2021-07-08 16:32:2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7月7日,安徽省安庆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刊登关于三起将特殊食品和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主要违法

事实

行政处罚依据及内容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庆市监观罚字〔2021〕56号

安庆市大观区辰辰便利店

92340803MA2U0M9A7R

杨梦伟

将特殊食品和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6月21日


2

庆市监观罚字〔2021〕57号

安庆市大观区宜莱惠便利店

92340803MA2UC3WA7G

汪胜

将特殊食品和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6月21日


3

庆市监观罚字〔2021〕58号

安庆市大观区邻茂便利店

92340803MA2WEPB20L

许珊珊

将特殊食品和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6月21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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