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天津公布“铁拳”行动首批典型案件,涉及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天津市滨海新区酒信来烟酒经营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
1.案情: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天津市滨海新区酒信来烟酒经营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20年5月至7月在其经营场所从个人手中回收“贵州茅台”酒和“剑南春”酒共计35瓶用于销售,当事人无法说明供货人联系方式,无法与供货人取得联系。经商标权利人鉴定,上述商品均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本案违法经营额共计49435元,上述商品均未售出。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现场依法对涉案的白酒实施了扣押的强制措施。
2.处理结果:当事人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所指的违法行为。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天津市滨海新区酒信来烟酒经营店作出没收涉案产品和罚款17.5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天津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