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发布的关于25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显示,标示河北联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康药业公司”)生产的青葙子(药品批号:1703010237)被检出(【检查】-杂质)项目不符合规定。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联康药业公司已多次曝出不合格药品。
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2020年10月30日发布的关于15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显示,标示联康药业公司生产的青箱子(生产批号:1810010237)被检出(【检查】-杂质)项目不符合规定。
2019年11月28日,山东省药监局发布的药品质量抽检通告(2019年第6期)显示,标示联康药业公司生产的地骨皮(生产批号:192011068)被检出(检查-总灰分)项目不合格。
河南省药监局2019年6月发布的药品抽检通告显示,标示联康药业公司生产的地龙(生产批号:1803011070)被检出([性状]、[检查](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项目不符合规定。
天眼查数据显示,联康药业公司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650万元,经营范围涉及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炒制、制炭、炖制、蒸制、煮制、燀制、煨制、煅制、灸制、发芽、发酵、水飞),中药材批发、农副产品收购等。该公司曾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3次(2017年至2018年),均因生产劣药。此外,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联康药业公司年产500吨中药饮片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2016年8月22日,河北省安国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罚款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