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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个“雷区”别踩!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集中整治校外培训机构

2021-04-30 12:59:1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一个家庭花费21万给孩子在校外培训机构补数学,结果两个月后的模拟考试上,孩子只考了59分。家长暴跳如雷,气势汹汹地找培训机构要说法,培训机构则认为自己很无辜……相关新闻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网友热议。近年来,校外培训市场越来越繁荣,培训效果不满意、退课退款难等投诉也越来越多。

针对这一情况,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日前对各类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执法人员提醒这几个“雷区”别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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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区”一:提供不公平格式条款

所谓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大多数校外培训机构所用的课程合同、培训协议等都属于格式条款。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某家校外培训机构的活动展板中写着:“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机构所有”的字样,根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若培训机构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在课程合同或活动规则中可能存在的类似表述还有“不保证教学效果,课程协议一旦签订不予退课退款”“接到开学通知2天内未报到,视为放弃课程,不予退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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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市场监管部门正大力推广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要求各机构增强法律意识,积极采用统一文本。

“雷区”二:承诺或暗示培训效果

相信很多家长都在培训机构听过类似的话:“培训一个月包过”“一学期保证成绩提高20名”……在此次行动中,执法人员还发现部分校外培训机构张贴了“光荣榜”“优秀学生榜”等宣传内容,通过优秀学员取得的成绩来暗示培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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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部门在此提醒,这类对于考试分数、升学、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的承诺或暗示通通不可采信。教育培训的效果,受考核难度变化、培训方师资条件、学生基础及态度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如果培训机构在广告中作出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各位家长千万别被这类承诺冲昏了头脑,往期学员的成绩并不一定能证明机构的能力,要根据自家孩子的学习情况理智选择。

“雷区”三:虚构从业资历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一家培训机构在宣传“十周年校庆”活动,查看其营业执照时却发现,该公司是2018年才登记注册的,何来十周年校庆?机构负责人辩称,之前曾在别的地方开过类似的培训机构,十年是他自己的从业时间。但执法人员已核实其最早于2016年才开办培训机构,距今远不足十年。在执法人员的追问下,该机构负责人说了实话:“举办十周年校庆显得我们资历老,家长更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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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机构的行为已经涉嫌虚假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学生家长,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要擦亮眼睛,看清楚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别被虚构的从业资历蒙蔽。

人不学,不知义。不仅孩子要学习,家长们也要提高认识,才能在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不“踩雷”。各校外培训机构更需及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合法经营。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开展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经营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各位家长,如果发现培训机构非法行为记得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杜晓童 林超)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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