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深圳市龙华区协盈便利店(陆铁波)被罚 涉嫌销售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

2021-04-12 17:15:43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局对深圳市龙华区协盈便利店(陆铁波)涉嫌销售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深市监华罚字〔2021〕民治179号

处罚名称:

深圳市龙华区协盈便利店(陆铁波)涉嫌销售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案

处罚类别1: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食品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修正)→第九章法律责任第一百二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处罚结果:

罚款2000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行政相对人名称:

深圳市龙华区协盈便利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image.png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陆铁波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07

处罚机关: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局

地方编码:


当前状态:


备注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 ...

  • 江苏省如皋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农资 ...

  • 2021中部(郑州)宠物水族博览会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集中开展农资 ...

  •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蓝村街道马家屯村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