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1年第18号)

2021-03-17 09:55:12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台州市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1年第18号)

根据台州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编号为No:2010925670)的检验报告,涉及我市1家食品流通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玉环双港路分公司销售的虾菇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11月24日,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当事人超市内销售的虾菇进行抽检,2020年12月16日,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检验报告》(No:2010925670)。食品名称:虾菇,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于2020年12月18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No:2010925670)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顺序号:NPC20331000002749410)。

(二)我局对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0年12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检验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抽查的虾菇已售完。截至2020年12月18日,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虾菇的投诉举报。同时,由于涉抽检虾菇为生鲜即食食品,且产品抽检周期较长,无法召回。

(三)2020年12月18日我局对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玉环双港路分公司涉嫌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立案调查。2021年3月12日,该案完成办理,并于当日下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玉市监不处字〔2021〕10号)。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贤达)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 ...

  • 安徽省淮北市东山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 ...

  • 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打造特色装备制造 ...

  • 甘肃省陇南市文县碧口镇马家山村茶园 ...

  • 四代进化 雅阁高品质价值引领“质”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