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抽检不合格【华兴酸菜】风险控制情况公示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不合格食品经营单位:厦门市同安区陈秋香香小吃店,产品名称:华兴酸菜,商标:华兴,规格:2千克/袋,产品批号:2020-07-27(购进日期),不合格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二、产品控制情况
2020年12月4日,同安区新民市场监督管理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厦门市同安区陈秋香香小吃店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告知其应依法采取相关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厦门市同安区陈秋香香小吃店购进生产批号为20200727的华兴酸菜共14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该公司接到抽检不合格的通知的当天立即启动召回程序,截至召回期限该批次不合格华兴酸菜召回数量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