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第二十八批市场监管领域违法典型案件

2021-02-01 22:31:54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河北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2021年2月1日消息,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第二十八批市场监管领域违法典型案件。

内丘县宏康药房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内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内丘县宏康药房销售的部分药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内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药房罚款5000元。

石家庄市裕华东怡果蔬店未明码标价案

石家庄市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石家庄市裕华东怡果蔬店销售蔬菜时存在未明码标价的行为。石家庄市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果蔬店罚款5000元。

大城县滨海海货商店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案

大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大城县滨海海货商店销售冷冻食品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且复查时未改正。大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商店罚款5000元。

深州市良君蔬菜批发零售店违规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根据相关部门移交的线索,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良君蔬菜批发零售店开展调查。经查,该零售店存在销售农残超标菠菜的行为。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零售店罚款1.5万元。

秦皇岛昱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假冒产品案

根据有关部门交办的线索,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秦皇岛昱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调查。经查,该公司存在生产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车用尿素溶液的行为。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2.04万元。

公众若发现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问题,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监督

  • 企业现场管理理论及应用探讨

  •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天目山镇亭口村村 ...

  • 成都北车辆段轮轴车间是中国西南地区 ...

  • 深圳市农业科技促进中心为深圳农业崛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