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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对吉安医药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

2020-12-08 23:17:4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12月8日,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涉及吉安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婴儿健脾散劣药案。

吉安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婴儿健脾散劣药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隐去出生月日四位数字)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具体内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赣)药监罚[2020]62号

销售婴儿健脾散劣药案

吉安医药有限公司

91360800598875759E

彭桂生

销售婴儿健脾散劣药

依据《药品管理法》(主席令第31号)第一百一十七条、《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未违反《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或者使用的药品是假药、劣药的,应当没收其销售或者使用的假药、劣药和违法所得;但是,可以免除其他行政处罚”,参照《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四条的规定,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缴款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11月19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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