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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飞洋创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被处罚款20万元

2020-11-27 16:34:5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的十大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显示,重庆飞洋创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洋创拓公司”)因发布违法广告被处罚款20万元。

案例显示,飞洋创拓公司在售楼部发布的房地产广告中含有“渝北区总价最便宜、层高最稀缺、双轨接驳最便捷空港与水港核心地段”,以及“租金63+元/㎡持续稳定收益”“一层价格双层价值即买即升值”“普纳斯行政公馆即买即收租起始租金约63元+/㎡ 、保底租金约3000元/月起”、“跟着大牌稳赚未来”等内容,飞洋创拓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第二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2020年8月,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飞洋创拓公司停止发布违法广告,责令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不良影响,处罚款2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三)项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天眼查数据显示,飞洋创拓公司成立于2017年,注册资本14040万。新华创新(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85.75%)、重庆创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9.97%)、重庆飞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27%)为飞洋创拓公司的股东。飞洋创拓公司经营范围涉及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贰级);酒店管理;家政服务;清洁服务;销售管材、钢材、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石材、木制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防水材料(以上四项不含危险化学品)、玻璃制品、机械设备、钢结构制品、石膏、脚手架、水泥制品、沥青混泥土、电线电缆等。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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