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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奇科技(唐山)有限公司因组织策划网络传销被罚没款1100余万元

2020-11-20 18:02:5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据河北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消息,11月19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北省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和公平竞争审查新闻发布会,会议公布了10例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和打击传销典型案例。其中,瀚奇科技(唐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奇科技公司”)因组织策划网络传销上了“黑名单”。

案例显示,2019年9月26日,河北省沧州市献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瀚奇科技公司涉嫌以网络传销方式销售“今明今亮”眼贴。经查,瀚奇科技公司通过互联网建立会员管理系统,按照制定的奖金制度发展会员。成为会员,必须缴纳入门费,通过购买“今明今亮”眼贴,可分别成为优客、业务员、业务经理、销售总监4个级别会员,取得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会员再层层发展会员,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级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瀚奇科技公司自2018年12月至2020年3月,以上述方式发展会员20000多人。上述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三项之规定,属于组织、策划传销行为,依据该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没收瀚奇科技公司违法所得972.3万元,罚款20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瀚奇科技公司成立于2018年,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经营保健食品、日用品、家用电器、珠宝首饰、家具、皮革制品、化妆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玩具、食用农产品、箱包、不锈钢制品等。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瀚奇科技公司还曾因违反广告法被处罚。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冀市监邯处〔2020〕13040320000041号)显示,2019年10月28日,该局接到投诉人举报称,瀚奇科技公司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的“今明今亮”眼贴宣传广告违法。经查,该微信广告的三项宣传内容违反广告法:宣称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却没有标明专利种类和专利号;宣称其眼贴治疗白内障眼科疾病,其行为属于使用医疗用语使其推销的眼贴与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宣称预防和缓解中老年眼病,使消费者产生误解,实际根本不存在。

广告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作广告。该法第十七条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该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广告中含有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为虚假广告。2020年1月9日,邯郸市丛台区市场监管局对瀚奇科技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60万元,上缴国库。

此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显示,瀚奇科技公司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于2020年7月7日被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市场监管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责任编辑: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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