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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三则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2020-11-19 22:24:5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陈娟女) 2020年11月18日,陕西省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0年第十三期),涉及子长县井湾纯净水有限公司、子长县井湾纯净水销售店(王建忠)、子长县天山泉水业有限公司。

编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由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延市市监罚字[2020]16号

子长县井湾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预包装食品案

子长县井湾纯净水有限公司

91610623MA6YFCWQXB

王建忠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预包装食品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

直接履行;2020年11月5日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1月5日

2

延市市监罚字[2020]17号

子长县井湾纯净水销售店(王建忠)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预包装食品案

子长县井湾纯净水销售店(王建忠)

92610623MA6YK2LP1R

王建忠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预包装食

免于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直接履行;2020年11月5日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1月5日

3

延市市监罚字[2020]18号

子长县天山泉水业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预包装食品案

子长县天山泉水业有限公司

91610623305553600D

贺艳梅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预包装食品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

直接履行;2020年11月5日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1月5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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