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天津市津南区膳德福餐饮店)
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天津市津南区膳德福餐饮店经营的油饼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8月7日,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中证检测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对天津市津南区膳德福餐饮店经营的油饼进行了抽样检验,经检验当事人制售的油条的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标准要求小于等于100 mg/kg,实测结果222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抽检批次的炸油条的制作日期为2020年8月7日。
(二)现场检查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收到检验检测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后,于2020年8月28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现场接收。执法人员对现场开展监督检查时,当事人2020年8月7日加工制作的油饼已于当天全部售卖完毕,无剩余,抽检当天共计销售40元;经询问,当事人经营的涉案油饼是在店内加工制作,加工时使用了明矾(食品添加剂硫酸铝铵),且明矾的使用量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使用。
(三)风险控制措施
天津市津南区膳德福餐饮店停止使用明矾,在制作油饼时使用其他无铝食品原料。
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