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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玛又被查出“问题”产品 近1个月内已多次被“点名”

2020-11-16 17:17:3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2019年度广东省床上用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告(2020年第212号)(以下简称“通告”)显示,标称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玛”)生产的3款床上用品在不合格名单之列。

通告显示,标称沃尔玛生产的标称Geovge全棉素色单人被套绿(规格型号:152㎝×210㎝ GE1922001);标称George全棉素色单人床单(规格型号:160㎝×230㎝);标称George全棉素色枕套(规格型号:48㎝×74㎝ GE1922034)均被检出标识(使用说明)项目不合格。该项目主要考核产品的标识信息是否符合标准或明示要求。该项目不合格时,将使消费者缺乏正确使用商品的依据,同时剥夺了消费者对商品的知情权,也不利于监督部门对商品的有效监督。

天眼查数据显示,沃尔玛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27760万美元,对外投资66家(100%持股65家;90%持股1家)企业,涉及沃尔玛(安徽)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沃尔玛(贵州)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沃尔玛(云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等;有12家分支机构,涉及沃尔玛北京分公司、沃尔玛上海分公司、沃尔玛深圳配送中心等。沃尔玛官网信息介绍,目前其在中国经营不同业态和品牌,包括沃尔玛门店和山姆会员商店,已经在全国170多个城市开设了400多家商场、21家配送中心。

中国质量新闻网梳理发现,近1个月内,沃尔玛旗下公司经营的商品已多次出现在市场监管部门抽检“黑名单”上。

11月11日,贵州省贵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第十七期)显示,沃尔玛(贵州)商业零售有限公司贵阳贵乌北路分店经营的肘花被检出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该通告指出,鉴于该分店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提交了供货商资质及检验报告,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能证明其确实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贵阳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其改正,给予免予罚款处罚,依法没收扣押“肘花”29支。

11月12日,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1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显示,沃尔玛旗下公司销售的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沃尔玛(云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曲靖子午路分店销售的、标称云南金福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丝牛肉(香辣味)(生产日期:2019-08-06)被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分店做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不合格预包装食品;罚款2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44.94元。

沃尔玛(云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昆明万宏路分店经营的活黑鱼(购进日期:2019-09-19)被检出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分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2.67元,罚款50000元的处罚决定。

11月13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2020年第45期食品抽检信息显示,抽样自沃尔玛(安徽)商业零售有限公司合肥翡翠路分店的肘花(规格型号:200g/包)(生产日期/批号:2020-04-25)被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此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显示,沃尔玛2015年至2020年间共被处罚过9次,涉及食品违法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广告违法行为等。天眼查数据显示,沃尔玛卷入的法律纠纷近200项,涉及买卖合同纠纷,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等。

(责任编辑: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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