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江西省药监局关于停止销售假冒力士柔亮洗发乳-新活炫亮的通告(2020年第2号)

2020-10-12 16:15:4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0月10日,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停止销售假冒力士柔亮洗发乳-新活炫亮的通告(2020年第2号)。

通告指出,在2020年江西省化妆品监督抽检中,发现标示名称为力士柔亮洗发乳-新活炫亮,生产批号20230508NIAO的产品不合格(附件1)。经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查,该产品为假冒产品,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声明从未生产过该批号产品,该产品标识的批准文号、执行标准与正品不一致(附图)。 

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规规定,江西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地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上述假冒化妆品,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附件:1、假冒产品抽检信息

序号

样品名称

批准文号

标示生产/进口代理企业

被采样单位名称

包装规格

批号

生产日期/限定使用日期

抽样单位

检验单位

检验结果

1

力士柔亮洗发乳-新活炫亮

卫妆准字09-XK-0171号

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

萍乡梅园大酒店有限公司

750ml/瓶

20230508N1AO

/  20230508

萍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萍乡市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不合格


 附件2:假冒产品图片








(责任编辑:凌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深圳市以“先行示范区”为动力谱写“ ...

  •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标准建 ...

  • 深圳市北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助力行 ...

  • 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的 ...

  • 传统的“油面村”——江西省新余市高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