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0月9日,浙江绍兴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浙江绍兴伊曼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竹香红豆雪糕、巧变蛋糕味雪糕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
表1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 XC20330784313800044 | 样品名称 | 竹香红豆雪糕 |
生产日期 | 2020-04-08 | 规格型号 | 75g/支,组合型 |
标称生产企业 | 浙江绍兴伊曼食品有限公司 | 被抽样单位 | 永康市西城胡从平食品店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275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 检验机构 | 永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 2020-07-16 |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 2020-07-21 |
表2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 XC20330603300544179 | 样品名称 | 巧变蛋糕味雪糕 |
生产日期 | 2020-06-18 | 规格型号 | 58克/袋 |
标称生产企业 | 浙江绍兴伊曼食品有限公司 | 被抽样单位 | 绍兴市柯桥区滨海黄战武副食品店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n=5)项目不符合 GB 275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 和制作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检验机构 | 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 2020-08-24 |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 2020-08-25 |
(二)生产环节
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2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 具体情况 |
产品控制 | 竹香红豆雪糕产品控制具体情况 (1)生产数量:(780 .75公斤),货值(5390元); (2)销售数量:(780公斤); (3)库存数量:(0.75公斤); (4)封存数量:(0.75公斤); (5)下架数量:(0公斤); (6)召回数量:(275.25公斤)。未完全召回的原因是: 销售后,有部分已经食用,无法召回。 巧变蛋糕味雪糕产品控制具体情况 (1)生产数量:(453.386公斤),货值(4338元); (2)销售数量:(453.096公斤); (3)库存数量:(0.29公斤); (4)封存数量:(0.29公斤); (5)下架数量:(0公斤); (6)召回数量:(231.072公斤)。未完全召回的原因是: 销售后,有部分已经食用,无法召回 |
原因排查 | 生产过程控制不严,人为操作不当。 |
行政处罚 | 1、于2020年7月21日立案调查,2020年8月24日,对当事人因涉嫌生产大肠菌群超标的巧变蛋糕味雪糕的违法行为进行并案调查。(2)2020年9月3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之规定。 3、已于2020年9月30日下达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绍越市监罚字〔2020〕389号。具体处罚:(1)没收10支竹香红豆雪糕及5支巧变蛋糕味雪糕;(2)罚款5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