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山东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

2020-09-11 23:04:2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9月11日,山东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涉及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芹菜案。

济宁市市场监管局 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曝光台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济市监罚 〔 2020〕 54号)

案件类别序号行政处罚决定  书文号案件名称主要违法事实处罚种类处罚依据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  姓名处罚结果处罚决定日期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救济途径涉案产品控制处罚机关
食品
济市监罚〔2020〕54号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芹菜案  当事人销售的芹菜经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检验结论为甲拌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违反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十二条之规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条之规定。济宁市任城区王建强蔬菜商行(王建强) 92370811MA3K65269F  王建强1、没收违法所得250.00元;
    2、罚款人民币3700.00元;
    上述罚没款合计3950.00元。  
2020.09.07/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2020厦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在厦 ...

  • 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在 ...

  • 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 ...

  • 2020中国(合肥)国际节能与新能 ...

  • 国家表彰:巩月琼代表福田汽车荣获“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