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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两起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2020-09-01 22:44:0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 陈娟女) 8月28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两起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涉及广东长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天达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长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510061814011XU

法定代表人

梁木鸿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药监械罚〔2020〕4026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不符合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违法事实

当事人生产不符合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处罚类别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处罚内容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195

处罚决定日期

2020/8/21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000MB2D034421

行政相对人名称

珠海天达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4MA54BBUF3G

法定代表人

廖骏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药监稽械罚〔2020〕3040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

违法事实

当事人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型号规格:平面型TDSW YY-K2001,产品编号/批号:20200311-03),经检验细菌过滤效率不合格。

处罚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3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8.19

处罚有效期

2021.8.19

处罚机关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00000694124X3

行政处罚决定书--珠海天达.pdf

行政处罚决定书--长兴.pdf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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