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 陈娟女)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销售假药、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据甘肃省定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8月26日发布的《漳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处罚信息公开表(2020年8月)》,漳县市场监管局公开13起行政处罚信息。
漳县市场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
填报单位: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填报时段:2020年7月20日-2020年8月19日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漳)市监罚字[2020]45号 | 朱绍辉食品经营进货时未索要供货方的资质证件及够货票据案 | 朱绍辉 | 92621125MA71H3G2XT | 2020年04月02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漳县石川镇兴万家超市监督检查时发现其在食品经营进货时未索要供货方的资质证件及够货票据 。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漳)市监责改[2020]07号并当场进行送达。2020年06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又在漳县石川镇兴万家超市监督检查时,现场随机抽取“世纪金徽”生产日期2020.01.06净含量500ML,42%V0L,其现场又无法提供供货方的资件证件及够货票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 项的规定,处罚:罚款5000元(伍仟元)。 | 主动履行2020/07/13 | 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7/13 | ||
2 | (漳)市监罚字[2020]115号 | 王明德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王明德 | 621125600027763 | 2020年06月18日10时36分,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其经营的百货部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时,现场查及黄河干啤(生产日期2019年08月15日,净含量500ML,保质期180天),1个品种,18瓶,超过保质期。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处罚:1、没收“黄河干啤”18瓶。2、罚款2000元。 | 主动履行2020/07/08 | 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7/08 | ||
3 | (漳)市监罚字[2020]42号 | 边小萍销售假药(大黄)案 | 边小萍 | 622428201601315 |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2月18日,对位于三岔镇三岔村经营的诊所销售的中药饮片大黄 (标示生产企业: 渭源任泽药业有限公司, 批号:180312)进行了抽样。2020年03月09日8时30分,我局接到定西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药品检验报告(报告编号:DYJD20200044),大黄的检验项目, [性状]、 [鉴别]、[检查]项均不符合规定(详见检验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处罚:1、没收假药(大黄)0.55千克。 2、罚款135元。(货值金额三倍罚款) | 主动履行2020/07/02 | 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7/02 | ||
4 | (漳)市监罚字[2020]118号 | 康亮有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康亮有 | 92621125MA738YD441 | 2020年06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门店内货架上摆放有“尖叫”(标示生产商: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标示生产日期:20190528;标示保质期:12个月;标示规格:净含量550ml;)、“茉莉蜜茶”(标示生产商:康师傅饮品有限公司;标示生产日期:20190304;标示保质期:12个月;标示规格:净含量500ml;)共计16瓶。经查:上述“尖叫”、“茉莉蜜茶”销售价为分别:4元/瓶、3元/瓶,共计16瓶,货值金额共计54元,当事人未建立销货台账,上述食品在超过保质期后未销售,无违法所得。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罚:1、没收“尖叫”6瓶、“茉莉蜜茶”10瓶; | 主动履行2020/07/16 | 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7/16 | ||
5 | (漳)市监罚字[2020]122号 | 漆爱红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漆爱红 | 92621125MA732B812K | 2020年06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门店内货架上摆放有“酒鬼花生”(标示生产商:辉县市予隆食品有限公司;标示生产日期:20191004;标示保质期:8个月;标示规格:净含量5斤)4包。经查:上述“酒鬼花生”销售价为:25元/包,共计4包,货值金额共计100元,当事人未建立销货台账,上述食品在超过保质期后未销售,无违法所得。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罚:1、没收“酒鬼花生”4包;2、罚款2000元(贰仟元整)。 | 主动履行2020/07/20 | 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7/20 | ||
6 | 漳市监罚字 〔2020〕116号 | 王书梅经营超过保质期保健食品案 | 王书梅 | 621125600027917 | 2020年06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门店内货架上摆放有“健力宝”(标示生产商:陕西健力宝饮料有限公司;标示生产日期:20190517;标示保质期:12个月;标示规格:净含量560ml;)4瓶。“优酸乳”(标示生产商:内蒙古伊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标示生产日期:20191014;标示保质期:8个月;标示规格:净含量250ml;)6瓶。“芒果+百香果”(标示生产商:河南省焦作市;标示生产日期:20190608;标示保质期:12个月;标示规格:净含量400ml;)7瓶。“松鸣岩”(标示生产商:甘肃和政八八啤特果集团有限公司;标示生产日期:20190513;标示保质期:12个月;标示规格:净含量400ml;)3瓶,共计20瓶。经查当事人未建立销货台账,上述食品在超过保质期后未销售,无违法所得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罚:1、没收“健力宝”等超过保质期食品共计4个品种,共计20瓶; | 主动履行2020/07/16 | 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7/16 | ||
7 | (漳)市监罚字[2020]114号 | 杨菊梅经营超过保质期保健食品案 | 杨菊梅 | 92621125MA73FPGB4W | 2020年06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出示证件后依法对杨菊梅经营的百货店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检查时当事人杨菊梅在现场并全程陪同检查。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门店内货架上摆放有“益力倍乳酸菌饮品”(标示生产商: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标示生产日期:20191008;标示保质期:8个月;标示规格:净含量200ml;)12瓶。经查:上述“益力倍乳酸菌饮品”销售价为:5元/瓶,共计12瓶,货值金额共计60元,当事人未建立销货台账,上述食品在超过保质期后未销售,无违法所得。截至案发之日止,以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尚在当事人的经营店上架销售中,未售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罚:1、没收“益力倍乳酸菌饮品”12瓶; | 主动履行2020/07/20 | 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7/20 | ||
8 | (漳)市监罚字[2020]49号 | 漳县人民医院未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或标签标示要求运输、贮存医疗器械案 | 刘喜存 | 2020年06月30日15时,我局执法人员在对漳县人民医院医疗器械专项检查时现场查及:化验室储存室货架上常温存放阴道炎五联检试剂盒(注册证号:豫械注准20152400813,批号:20190910,生产企业: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该产品标识的储存条件是2℃-8℃。未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运输、贮存医疗器械。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10000元。 | 主动履行2020/08/13 | 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8/12 | |||
9 | (漳)市监罚字[2020]143号 | 骆玉平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骆玉平 | 126224000000000000 | 2020年4月29日,我局检查发现,漳县一中食堂,供应该校学生食用的稻田稻花香米14袋(10KG装),生产日期2019.9.11,保质期6个月;深井海藻加碘盐3袋(10KG装),生产日期2015.5.6,保质期,24个月,进货价格不详;玉稻香米2袋,生产日期2019年8月8日,保质期6个月,上述食品均超过食品保质期限。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五),处罚:10000元。 | 主动履行2020/07/22 | 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7/22 | ||
10 | (漳)市监罚字[2020]144号 | 包想菊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包想菊 | 92621125MA71JQCL3M | 2020年6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的漳县武阳路田馨水果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经营的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庄园浓缩奶4包、生产日期2019年5月11日,保质期6个月;重庆市宗彬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茉莉蜜茶2瓶。生产日期2019年1月26日,上述食品均超过食品保质期限。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处罚:2000元。 | 主动履行2020/07/23 | 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7/23 | ||
11 | (漳)市监罚字[2020]145号 | 文转成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案 | 92621125MA73XPYX7L | 2020年7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的漳县转成鲜肉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在肉案上经营的鲜猪肉40斤、在冰柜里储存待出售的鲜猪肉60斤,没有检验检疫部门加盖的检疫章。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四),处罚:2000元。 | 主动履行2020/07/28 | 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7/28 | |||
12 | (漳)市监罚字〔2020〕124号 | 周小平采购食品时未索要供货方资质证件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案 | 周小平 | 621125600023748(1-1) | 2020年6月01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采购的“康师傅老坛酸菜方便面”(1箱),售价46元/箱,未索要供货方的资质证件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漳)市监责改[2020]130号并当场进行送达。2020年06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采购的“齐辉麻辣江湖”(500袋)售价1元/袋,“红鸡公豆角干”(37袋)售价1.5元/袋,购进时未索要供货方的资质证件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检查时发现其未能在整改期限内整改《责令改正通知书》(漳)市监责改[2020]130号所列问题。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罚款10000 | 主动履行2020/7/16 | 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07/13 | ||
13 | (漳)市监罚字〔2020〕125号 | 李绪锋采购食品时未索要供货方资质证件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案 | 李绪锋 | 92621125MA74AQYM5W | 2020年6月01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出示证件后依法对当事人经营的新寺镇金达糖酒副食销售中心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采购的“泡椒臭干子”(56袋),售价1元/袋,未索要供货方的资质证件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漳)市监责改[2020]131号并当场进行送达。2020年06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随机抽取“泡椒牛板筋”一袋,发现当事人采购的“泡椒牛板筋”(47袋),售价1.5元/袋,购进时未索要供货方的资质证件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进行检查时发现负责人未能在整改期限内整改《责令改正通知书》(漳)市监责改[2020]131号所列问题。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罚款2000 | 主动履行2020/7/17 | 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0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