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西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隆安县庄记食品有限公司体系检查情况。
2020年7月13日,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隆安县庄记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445012300657,生产地址:隆安县丁当镇(原丁当粮所)]进行体系检查。
该企业于2019年8月2日向隆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停产报告,长期停产。经现场核查,停产情况属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在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内连续停产超过六个月的,复产前应当如实向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复产情况。”检查组已要求该企业在复产前向隆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复产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