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7月22日,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天津市德鲁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处罚决定。
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Case | ENTNAME | REGNO | ZZJGDM | FDDBRMC | PenDecNo | IllegActType | PenType | penbasis | JudAuth | PenDecIssDate | remarks | |
天津市德鲁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 天津市德鲁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91120223758149685Y | 门岳蕾 | 津市监静丰罚〔2020〕11号 | 为宣传销售公司产品,当事人委托广告公司制作“带有尼龙涂层的汽车制动油管和输油管”产品网页广告,广告宣传产品为专利产品(专利号:ZL200620026467.4,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日期为2007年8月,有效期为10年。)。至违法查获时止,专利已过期。当事人的行为满足发布违法广告行为的构成要件。 | 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 | 主动履行,15日 |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0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