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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推进住房公积金深中融合发展的通知

2024-01-26 09:54:15 中山公积金

广大缴存职工: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助力中山市建设广东省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根据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深中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一体化,进一步推动住房公积金领域深度协同,为深中两地缴存企业和职工提供更便捷更优质的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

深圳企业或深圳企业中山分公司在中山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可享受以下服务:

1.在中山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业务的,可致电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45预约专人上门服务。

2.如需批量将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深圳与中山两地互转的,可致电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45预约专人跟进。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

1.推动深中两地政策协同,中山缴存职工购买深圳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享受中山本地购房提取同等待遇,并可通过“中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小程序办理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2.深圳和中山缴存职工办理深圳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可在中山住房公积金各办事处及驻行政服务中心“深中办事专窗”享受优先办理的绿色通道服务。

3.深圳和中山缴存职工可在对方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通过“跨省通办”办理购房提取、退休提取、租房提取等20项业务。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

推进深中两地互认互通,深圳缴存职工在中山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享受中山缴存职工同等待遇。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月23日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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