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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曲靖发布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8条措施

2024-01-03 15:44:5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吕敏)近日,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曲靖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28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图源: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措施》共计有7项内容28条措施。

其中,在土地供应方式方面提到实行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竞买前缴纳土地出让金评估价的20%作为竞买保证金,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足土地出让金总价款的50%,剩余部分土地出让金价款可于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缴清。

在住房金融服务方面,《措施》提到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购房所在县(市、区)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措施》还提出,要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夫妻双方参缴的,最高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一方参缴的,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70万元。加大职工购房支取公积金支持力度。生育二孩、三孩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次)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上浮20%、30%。

开展“带抵押过户”公积金贷款试点工作。在确保交易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无须提前归还剩余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办理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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