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质量新闻网房产资讯!
在线投诉 | 维权投诉: weixin.tousu.cqn.com.cn
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房产资讯>>陕西>>监管>>

陕西省​商洛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取消市江南惠民小区公租房保障资格的公告

2023-08-16 10:17:16 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image.png

为了维护住房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公租房公平善用,着力纠正市江南惠民小区承租家庭违规享受、转借、转租、擅自改变用途、拖欠租金等行为,推动公租房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公平、高效。根据省、市纪委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工作部署,按照中省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六条五款、第三十八条等规定,从2023年8月15日起对市江南惠民小区承租家庭违规享受、转借、转租、擅自改变用途、拖欠租金行为的,及承租家庭因财产和住房等状况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标准的,我局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公租房保障资格,收回其所承租的住房。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请接到市房管局通知的家庭到市江南惠民小区服务中心(惠民小区二期服务中心)领取《关于腾退市惠民小区公租房告知书》,8月23日前腾空所承租的住房,在惠民小区物业办办结退房手续,结清住房租金和相关费用。若本人对房产信息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市房产管理局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对于不按时配合退出的家庭,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涉及公职人员将移交纪检部门处理,按照中省市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规定,5年内不得享受住房保障政策。同时,我们持续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检举承租家庭违规享受、转借、转租、擅自改变用途、拖欠租金行为的,我们将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严肃查处,确保公租房配租公平、公开、公正。

检举投诉电话:0914--2333678

商洛市房产管理局

2023年8月10日

(责任编辑:崔立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金科华中:以细节证匠心 高质量交付 ...

  • 2021陕西楼盘交付档案

  • 半山终章 至此再无

  • 滇池星空双塔

  • 交付档案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