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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优化调整公租房保障政策

2023-06-20 18:33:50 河北住建

为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健全住房保障制度,促进公共租赁住房合理配置,日前,石家庄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政策的通知》,从6方面对本市公租房政策进行了优化调整。

一是调整面积核算规则。在低保、低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时,取消了对父母有两套及以上住房进行面积核算的规定。

二是规范社保缴纳条件。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在申请及享受公租房保障时须正常缴纳社保。

三是明确优先保障群体。腾退的公租房优先满足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确保做到对低保、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

四是放宽租赁补贴发放条件。对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申请人,不再需要提出发放租赁补贴申请,自住房保障资格审核通过下个月起,即可享受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

五是增加申请渠道和方式。申请人可登陆冀时办APP,进行线上申请;也可以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填写相关资料,进行线下申请。

六是精简申报资料。申请人只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及其他特殊证件材料,不再提供居住证、收入证明等资料。

据了解,目前石家庄市公租房保障家庭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占比达50%以上,此次政策调整,加大了租赁补贴发放力度,引导部分符合条件的人员租住市场租赁住房,可较大程度地缓解公租房供需矛盾,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有力推动“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落实。

新政策自2023年6月2日起执行,在新政策执行之前已申请的家庭仍按原政策进行审核,已享受保障的家庭复核时执行取得当前保障资格时的政策。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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