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朱涛)4月底,株洲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二十二条”)。
“二十二条”明确,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房住房的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去年株洲出台的“十九条”中也含有三大补贴。在政策有效期过期之后,不少市民是否还有补贴;本次株洲“二十二条”明确补贴继续实施。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房 (含住宅和非住宅) 和存量房 (二手房),签订网签合同,且缴纳契税的,由财政按其所缴纳契税额的5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支持大学毕业生安居落户。对在株洲市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年以上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以上的学历型人才和获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技术型人才,落户株洲,首次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签订网签合同并缴纳契税的,不受单位、年龄、毕业时间的限制,均可参照株洲市人才购房补贴政策规定。对全日制博士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高级技师、全日制本科和职业院校全日制大专学历获得技师职业资格人才,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由用人单位申报,按月组织联合审核,市财政预拨资金保障按月发放。支持住房刚性需求。对在市区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签订网签合同且缴纳契税并落户株洲的,财政给予1万元的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