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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的通知

2023-04-17 14:13:59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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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发承包行为监管,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发承包行为管理的通知》(东建市〔2023〕1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参建方合法权益、优化市场环境、强化监管责任,我局决定从即日起新增6条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

特此通知。

附件: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新增).xlsx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3日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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