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政府、各省市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建设(代建)单位及相关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推动重点项目加快建设,根据2023年省市重点项目工作计划以及建设用地需求,现下达2023年度省市重点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和交地计划。
一、2023年度省市重点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和交地计划
2023年度48个省市重点项目涉及土地房屋征收和交地,年度计划交地8735.55亩,计划征收(签约)土地5090.65亩、房屋104.68万平方米(详见附件1)。其中:思明辖区3个项目,年度计划交地119.95亩,计划征收(签约)土地0亩、房屋12.87万平方米;湖里辖区2个项目,年度计划交地200.00亩,计划征收(签约)土地100.00亩、房屋1.00万平方米;集美辖区10个项目,年度计划交地665.09亩,计划征收(签约)土地587.57亩、房屋7.39万平方米;海沧辖区5个项目,年度计划交地1081.58亩,计划征收(签约)土地454.82亩、房屋25.45万平方米;同安辖区18个项目,年度计划交地2155.83亩,计划征收(签约)土地2009.66亩、房屋22.90万平方米;翔安辖区10个项目,年度计划交地4513.10亩,计划征收(签约)土地1938.60亩、房屋35.07万平方米。各辖区省市重点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和交地分月计划及用地预审、选址、征地预公告、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农林转用等前期工作办结时间详见附件2-7。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区政府要对照2023年度省市重点项目年度土地房屋征收和交地计划,强化任务分解,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计划提交项目建设用地。各项目建设(代建)单位要抓紧办理征收前期手续,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开展征收工作,并做好已交用地的管理,确保不被违规占用,同时抓紧组织进场施工,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各区政府、责任单位、建设(代建)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及时解决征收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要素保障部门继续坚持靠前服务,积极对上沟通,做好用林、用地等审批工作。
(二)各区政府应指定专人负责,对照已下达的土地房屋征收和交地计划,于每月28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下午下班前通过“市重要重点建设项目推进信息系统”、“厦门市土地房屋征收信息管理系统”填报本月省市重点项目房屋征收和交地完成情况数据。各区的省市重点项目交地数量以《厦门市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移交确认书》(附件8)确认数量为准,并作为年度土地房屋征收和交地任务完成情况的重要考核依据。
(三)市建设局(市重点办)、市资源规划局将进一步加大省市重点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每月对各区征收和交地完成情况进行“晾晒”通报,年终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土地房屋征收和交地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度省市重点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和交地计划汇总表
2.思明区2023年度省市重点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和交地分月计划一览表
3.湖里区2023年度省市重点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和交地分月计划一览表
4.集美区2023年度省市重点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和交地分月计划一览表
5.海沧区2023年度省市重点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和交地分月计划一览表
6.同安区2023年度省市重点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和交地分月计划一览表
7.翔安区2023年度省市重点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和交地分月计划一览表
8.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重点办关于厦门市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移交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19〕53号)
厦 门 市 建 设 局 厦门市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厦门市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2023年1月17日
(联系人:任锦茂 联系方式:8123055)
附 件 下 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