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刘着之)据信用中国(湖南)官网显示,近日,湖南犀城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被通报处罚,罚款20.8万元。
图源:信用中国(湖南)官网
处罚决定日期为2023年1月16日,茶住建罚决字﹝2022﹞19号处罚信息显示:湖南犀城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茶陵经济开发区服装服饰产业园10#厂房装修、安装及4#办公楼装修、消防泵房工程位于茶陵县经济开发区二园区,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19376.76平方米,合同造价约1041.72586万元。建设单位是茶陵县洣水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湖南犀城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是湖南磐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株洲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于2022年2月8日完工后当即投入使用。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株洲市茶陵县住建局对湖南犀城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给予当事人处合同造价(人民币1041.72586万元)2%的罚款,即罚人民币20.8万元(贰拾万捌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