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朱涛)近日,信用中国(湖南)官网显示,保靖县融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被通报处罚。
图源:信用中国(湖南)官网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1月5日,﹝2023﹞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违法行为类型为“违反税收管理”。违法事实:2020-05-01 至2020-05-31 其他收入(工会筹备金)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0-07-01 至2020-07-31 其他收入(工会筹备金)未按期进行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保靖县税务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0.02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12月27日,﹝2022﹞4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0-05-01 至2020-05-31 其他收入(工会筹备金)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0-07-01 至2020-07-31 其他收入(工会筹备金)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2-08-01 至2022-08-31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2-11-01 至2022-11-30 土地增值税(非普通住宅(预征))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2-11-01 至2022-11-30 土地增值税(普通住宅(预征))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2-11-01 至2022-11-30 土地增值税(其他类型房地产(预征))未按期进行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2022-10-01 至2022-10-31 土地增值税(其他类型房地产(预征))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2-10-01 至2022-10-31 土地增值税(普通住宅(预征))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2-10-01 至2022-10-31 土地增值税(非普通住宅(预征))未按期进行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2022-09-01 至2022-09-30 土地增值税(非普通住宅(预征))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2-09-01 至2022-09-30 土地增值税(其他类型房地产(预征))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2-09-01 至2022-09-30 土地增值税(普通住宅(预征))未按期进行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保靖县税务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0.02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12月27日,﹝2022﹞4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07-28至2022-06-30,该公司逾期未缴纳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保靖县税务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0.01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12月27日,﹝2022﹞4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违法事实为“丢失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保靖县税务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0.02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