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由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智慧小区物业设施建设标准》,经组织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 13-414-2022,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
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具体技术内容由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智慧小区物业设施建设标准DBJ/T 13-414-2022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2月27日
附件下载: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由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智慧小区物业设施建设标准》,经组织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 13-414-2022,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
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具体技术内容由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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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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