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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组织项目环境保护竣工自主验收 醴陵市一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罚26万

2023-01-13 15:16:5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刘着之)近日,信用中国(湖南)显示,醴陵市一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未组织项目环境保护竣工自主验收”被罚款26万元。

图源:信用中国(湖南)官网

醴陵市一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1年9月8日;地址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明月镇新联村油铺组2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12月26日,株环罚字﹝2022﹞醴-5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显示:违法行为类型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该公司《大唐华银醴陵明月分散式风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于2021年11月9日取得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批复,主体工程包含明月风电场110KV升压站送出线路,将丹线改造及配套通信工程;项目线路全长16.031KM,全线杆塔数量为49基;公司总控制室电脑显示,110KV送出线路。

该项目于2022年1月完成建设,并于2022年1月开始受电送电运营,至今未组织项目环境保护竣工自主验收。以上事实,有现场监察笔录、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为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对醴陵市一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6万元。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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