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区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等有关规定,我区决定开展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专项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时间、地点及范围
核查时间: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14日。
核查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向军北里23号313办公室。
核查范围:执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检查企业共20家(名单见附件)。
二、核查内容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情况;
2.企业技术负责人是否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
3.企业注册建造师是否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
三、核查要求
(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在指定时间、地点接受核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4.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 注册建造师名单、注册证书复印件、近1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6. 技术负责人任命文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简历,近1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企业所提交的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公章,经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企业。
(二)核查期间企业因经营困难等原因主动申请注销资质的,需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四、处理方式
1.核查中发现企业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整改期3个月。整改期间限制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限制企业承揽新的工程,不予开具诚信证明。逾期不改的,依法撤回企业资质。
2.根据市住建委《关于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核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企业接到核查通知后,逾期不参加核查的,将给予通报批评,限制企业申请升级和增项、限制企业承揽新的工程、不予开具诚信证明;采取多种方式无法联系的企业,通过调取相关资料确认企业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依照第1条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