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质量新闻网房产资讯!
在线投诉 | 维权投诉: weixin.tousu.cqn.com.cn
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房产资讯>>安徽>>政策>>

安徽芜湖:未组织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2022-07-18 16:35:3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李静)7月15日,安徽省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严格执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的通知。

图源:安徽省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通知》提出,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编的安徽省地方标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DB34/T4164-2022)于2022年5月29日起实施。为提升芜湖市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消除质量通病,提高人民群众对住宅工程质量的满意度,请建设、施工、监理等工程建设主体单位在住宅工程分户验收中,严格执行。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的监管工作。未组织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责任编辑:崔立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最新新闻